在猎获一只老鹰后,王某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刘某,刘某又以1400元卖给了赖某,赖某又以1728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
日前,四川遂宁警方破获一个盗猎团伙,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东禅派出所副所长彭俊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团伙成员经常一起狩猎,利用猎犬、弹弓、电媒等工具,非法猎获果子狸、老鹰、猫头鹰、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
据悉,该案已侦查终结,目前已移送至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村道巡逻发现可疑男子
挖出多名盗猎嫌疑人
彭俊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线索来源于民警巡查,2024年1月7日下午,东禅派出所联合分局特警大队在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的村道上巡逻时,发现王某形迹可疑,便上前对其进行盘查,发现其所驾驶的白色轿车后备箱中有大量疑似狩猎动物工具。
随后,王某被民警传唤至东禅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是遂宁市船山区人,经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讯问,王某交代其多次在遂宁市船山区、河东新区、高新区及安居区东禅镇仙湖村水库等地使用工具进行非法狩猎动物,并猎获竹鸡、野鸡、老鹰等野生动物。
▲警方在王某家中搜出盗猎的野生动物
根据王某交代的线索,以及警方进一步调查,办案民警随后又掌握了刘某、赖某和杨某三人的犯罪事实。经民警调查发现,刘某、赖某和杨某三人于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间多次在遂宁市安居区、船山区、高新区、河东新区和蓬溪县等地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其中刘某分别于2023年8月下旬、2023年12月中旬猎获到果子狸、猫头鹰各一只,并售卖给杨某食用。
警方委托相关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人员非法狩猎的老鹰、猫头鹰、果子狸、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进行物种、保护级别及价值鉴定。鉴定发现,王某非法狩猎的老鹰,学名普通鵟,鹰科一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刘某狩猎的猫头鹰,学名短耳鸮,鸱鸮科内的一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野兔、竹鸡、野鸡、斑鸠等野生动物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5人因“狩猎爱好”结识
经常一起狩猎野生动物
办案民警发现,涉案5人均系遂宁人,平时各有职业,因“狩猎爱好”结识。几人组建了微信群,经常邀约一起出门狩猎,带着猎犬在夜间围捕野兔、果子狸等。
▲嫌疑人饲养的猎犬
嫌疑人有多种狩猎工具,除了多名嫌疑人饲养猎犬用于围猎,还使用弹弓、兽夹、电媒等。彭俊杉介绍,“电媒”主要用于捕猎鸟类,嫌疑人用录音机录下鸟类的叫声,放在野外播放,从而诱捕被吸引而来的鸟类。
彭俊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几人之间除了经常一起狩猎,还存在非法交易的行为。其中2023年12月底,王某在安居区三仙湖水库猎获老鹰一只,随后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刘某,刘某又以1400元卖给了赖某,赖某又以1728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最后,李某请人帮忙宰杀后食用了这只老鹰。
最终,办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刘某、赖某、李某、杨某等5人全部抓获归案,并依法没收作案工具。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至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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