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倍安体外驱虫幼猫不可使用。该产品明确标注“不得用于8周龄以下的猫犬”,主要因幼猫代谢系统尚未发育完全,药物成分可能对其肝肾等器官造成负担。非泼罗尼和甲氧普烯虽为局部作用,但幼猫皮肤屏障较薄,药物吸收后可能引发局部刺激或全身性反应。
临床实验显示,8周龄以下幼猫使用类似成分的驱虫药后,可能出现流涎、呕吐、共济失调等中毒症状。此外,幼猫自洁能力较弱,舔舐药物区域的风险更高,可能导致药物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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